极目新闻通讯员许蒙蒙
“他告诉我搞碰瓷诈骗来钱快,就用铁锤将我脚趾砸伤,让我找机会把脚放到别人车轮下面,假装是别人压伤,借此找对方要钱。”最终,这场自导自演的“苦肉计”让团伙4人相继被判刑,得不偿失。5月18日,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,提醒切勿以身试法,否则身陷囹圄,后悔莫及。
承办检察官介绍,杜某某与武某某、曾某某、王某某组成了“碰瓷”团伙。四人提前商量好分工,由曾某某负责组织策划、王某某负责开车、杜某某负责扮演受伤者、武某某负责与被骗人谈判骗取钱财。
2022年的一天,四人在福银高速某服务区停车场看见一男子独自驾车准备倒车离开,杜某某趁机将原已受伤的右脚伸到其车后轮处,佯装脚被轧伤,奋力拍打车身。曾某某、武某某听到声音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,要求车主曹某某带杜某某去医院看伤。
四人“押着”曹某某开车来到襄阳市本地某医院,杜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拍片检查,诊断为右足第五趾骨远端骨折。而后,武某某借此向曹某某索要医药费、误工费等费用一万二千元。曹某某嫌多,欲报警处理,武某某假意好心劝说“报警了,他受伤住院,需要你在这里照顾”,并说“退一步,让你少出点”,最终骗取了曹某某5000元。
被害人曹某某离开现场后不久,感觉被骗,遂报案。当日,公安机关在另一高速服务区将正在分赃的武某某、王某某抓获,曾某某、杜某某从服务区后门逃脱,后相继被抓获归案。
承办检察官介绍,因为王某某伙同曾某某还在湖南实施过多次“碰瓷”诈骗,经与湖南当地侦查机关协商,同年9月将王某某、曾某某移送至湖南当地处理。
经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2023年10月20日,襄州区法院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2025年4月26日,杜某某被襄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至此,该“碰瓷”团伙被一网打尽。
承办检察官提醒,“碰瓷党”周密策划从“受伤”到“索赔”的过程,以“私了”为借口索要赔偿。这种有组织、专业化的“碰瓷”行为,不仅侵害了被害人财产权,更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,必须依法严惩。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“碰瓷”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。广大群众如遇类似情况,应保持冷静,及时报警,切勿私下妥协,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。